2006年12月1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五天两施暴获刑五年半
褚申尧

  近日,陕西籍男子余某被宁海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。
  今年10月7日,宁海某休闲公司领班余某在上班时,看到小红(系化名)在包厢内打扫卫生,便强行将她奸淫。5天后的凌晨,余某又将小红拉进包厢再次奸淫。事后,小红向公司反映,公司领导向警方报案,余某落网。
(褚申尧)